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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4章 新節目 (第2/2頁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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好幾眼後,他最終還是嘆口氣道:「是柳總她父親的公司。」

就知道和這壞女人有關。

午木撇撇嘴,「她爸是怎麼好意思找我麻煩的?他的好女兒把我騙成這樣,他還要找我這個受害人的麻煩?」

段明猶豫一下後道:「柳總和她爸關係並不是太好,柳總這邊也被她爸為難了。」

行叭。

原來是被壞女人牽連到了。

午木懶得關心壞女人的家事,反正星辰電子被他記上了。

他更關心,「你回去問問柳嵐,要什麼條件才能把我合約放出來,我要解約。」

他和柳嵐手下的公司可簽了十五年的合同。

現在就過了四年而已,還有十一年,午木不可能放任自己就這樣被剝削十一年。

但這事,段明臉色古怪,「我回去幫你問問。」

放合同,怎麼可能呢。

就以你們兩的那關係,柳總怎麼可能會把你合同放掉。

這都壓根不是錢的事。

午木看懂了段明臉上的表情,心中操蛋。

前身身上的問題真是太多了!

代言賠償也就算了,還有柳嵐那個壞女人那需要處理。

就以他記憶中那個柳嵐的印象,這事還真弄起來有點麻煩。

但白白讓一個經紀公司壓自己頭上吸血肯定不行。

午木打算等手上有點錢之後就解決這事。

段明似是也看明白了午木的想法,他開口道:「這事柳總那邊倒是特地交代過我,這段時間公司對你的分成先不拿,等兩邊都忙完手上的事後,我們再坐下來談談。」

這倒是個好訊息。

午木點點頭,又說起他在京城的房子的事,「我在京城的那套房子你讓柳嵐買過去,或者直接幫我掛出去賣掉,我以後不會去那裡住了。」

他在京城是有房子的,一套八千多萬的豪宅,算是前身留下來的最大資產。

不過那套房子雖然產權是他的,但之前算是前身和柳嵐的家,午木肯定是不會再去了,柳嵐如果出錢買下來最好,不買他就直接掛出去賣掉。

也算是能給他回口血。

段明點頭,示意知道了,「我會告訴柳總那邊。」

和經紀人的事說完,就是和京城電視臺的正事了。

京城電視臺這邊的節目是今年新開的一檔節目,《明星事務所》,單聽名字就能大概的想到節目內容了。

這節目就是節目向大眾徵集各種各樣的委託,然後選擇一項,讓明星嘉賓們去完成。

聽著感覺不錯,想像的空間很足,但具體效果其實全看嘉賓表現。

(本章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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