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20章 代言可以,得加錢 (第2/2頁)
也勉強能接受,結果又加兩百萬!?
拿他們當冤大頭是吧!?
郭宏有些忍不住的發訊息問了,「午木老師,你之前代言費不是兩千六百萬?為什麼漲兩百萬了?」
手機那頭的午木表現的比他還要奇怪,「遊戲代言費高點不是慣例嗎?你們公司也有幾款還行的遊戲吧,這個錢都拿不出?」
郭宏莫名的有種自己好像被鄙視了的感覺。
不是,他們公司確實不差這點錢,但就伱這狀態,加錢沒道理啊。
郭宏現在心情就和當時的柔雲紙巾老闆一樣,心中無語的很,他覺得自家公司上門對此時的午木來說應該也是有幫助的事情,不說打個折吧,至少也該給個優惠價吧。
可這人是真和狗一樣,見他們遊戲公司有錢也跟著加價了,他就不怕他們公司不找他的嗎?
他哪來的那個底氣?
郭宏很想直接把這人給刪了,但
他仔細思忖起來,請午木當代言人到底值不值。
他看著手上公司調查出來的一個總結性報告。
報告上,請午木代言的優點很多。
形象好,喜歡玩遊戲,還會做遊戲,在遊戲玩家群體里名聲不錯。
上一個代言聽說粉絲給衝了不少銷量,品牌方几天就把代言費給收回了大半,曝光和名氣都是純賺的。
黑粉又大多數是女性,不是他們的目標人群,沒有多少影響等等。
可這些,在他看來都是細枝末節,他最關心的是最下面一條。
「公司遊戲目標人群,30歲至40歲使用者中,有很大一部分購買過午木《告別》專輯,並且非常喜歡。」
最下面這條,是他們公司在調查中發現到的一個非常奇怪的現象。
莫名其妙的,他們調查的這個年齡段的使用者裡,有相當大的一部分竟然買過午木的歌,明明他們連午木是誰都不認識,但偏偏就是喜歡那張專輯裡的那些歌。
老實說,郭宏為此特意也去買了那張專輯來聽了一下。
然後他發現有點搞不懂這些人的喜好。
不過搞不懂無所謂,他們遊戲的使用者群體喜歡就行。
郭宏盯著調查報告思索一陣後,最終下定決心:
「兩千八百萬我們可以接受,但我們想要午木老師你那張《告別》專輯的授權,我們想要把那張專輯裡的曲子放到我們遊戲裡。」
午木也很快回復他,「得加錢。」
郭宏:「」
郭宏:「可以。」
兩邊的代言談妥下來,宏圖遊戲公司最終以三千萬的價格簽下了午木和他的專輯使用權。
(本章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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