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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59章 工資待遇 (第2/2頁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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點頭,皮駿便笑著繼續說道:“最後,我們再談談工作時間和工作待遇,這可能是你們新人最關心的問題了。

先說說工作時間,我們沒有固定的工作時間,主要是根據手上需要處理的事情而定,如果遇到緊急的事情,就算連著加班十天半個月,都是正常的,如果暫時沒有多少事情,你早上九點半之前到律所、下午五點前下班都是可以的,至於中午,有一個小時的時間吃飯和午休。

再說說工作待遇,由於我們律所是提成制律所,因此獨立執業的律師都是靠自己,非獨立執業的律師,則是由其跟隨的老師發放工資。所以,我每個月中旬會給你發放當月的工資,三千五百元一個月,當然,若是在處理案件中產生了差旅費,我都給報銷。

至於其他的,大致還有社保、餐費補貼、加班補貼、案件獎勵以及年終獎幾個方面。

我不清楚你是否知曉,我們所律師的社保費用都是律師自己交納,包括個人部分與單位應交部分,你也不必驚訝,至少渝州的大部分律所都是如此。因此,你每月的社保費用,大概一千五百元左右,都會由我支付給律所,再由律所交納給社保局。所以,加上你的工資,我需要支付的成本,每月最少都在五千元左右。

至於餐費補貼和加班補貼就很簡單了,由於我們律所沒有自己的食堂,所以我會給你發午餐的補貼,十五元,如果晚上有加班,同樣是十五元。另外,我會根據你加班的時間額外為你發放加班費,就定在五十元每小時。

案件獎勵相對來說也不復雜,主要是針對一些大額律師費的案件,我會從律師費中拿出五個點到十個點的比例,獎勵給參與辦案的團隊成員。當然,有一個前提,那就是客戶對我們的工作過程以及結果都比較滿意才行……”

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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