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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96章 集中採購四 (第1/2頁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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師捷副院長找到了紀檢科長武英,把自己的困惑講了一遍,試圖在她這兒找到答案。

武英明白,“集中採購”是院長工程,出發點是好的,也在一定某種程度上收了成效,但明顯有點倉促。但見歐陽玉茹院長和師捷副院長那麼迫切,自己不好潑冷水。如果沒有上級領導的鼎力支援和國家政策的支撐,在執行過程中一定會有不順暢的地方。

見師捷副院長主動找到她,武英科長直言不諱地提出了三個問題和三條建議。三個問題是:一、“集中採購中心”的權威性不夠,臨時組建的單位,在醫院的影響力和公信力明顯不足;

二、“集中採購中心”組成人員經驗不足,主要是培訓不夠。全院的採購每年上億元的費用,門類分得非常細,要全面掌握各項標準,沒有半年是不可能的;

三、“集中採購中心”和各職能部門磨合不夠,只靠師副院長的權威做那麼大、那麼複雜的事很難。

師捷副院長聽了武英的話以後,感覺自己過於自信了,甚至是一種自負。為什麼在開始這項工作之前,不去廣泛地徵求意見呢?如果早徵求專業人士的意見,哪怕晚幾個月實行“集中採購”也不至於那麼大的困惑。說到底還是因為全院大部分人不贊成“集中採購”,事先假定反對的人多,必須果斷出手,才造成了倉促上馬。雖然目前還沒暴露出問題,那是兩個院長強力壓著哪,如果沒有權力的影響,按照正常科室執行就不會那麼順暢了。

事已至此,後退不可能,他想知道武英科長的意見。他用期待的眼神看著武英,武英感其誠心誠意,談了自己的三點想法:

一、徵得上級領導的支援,出臺相關政策,同時參照財政部關於引發《中央單位2001年政府採購計劃》的通知。按照相關要求落實工作;

二、超過一萬元的單件器械和材料、物資都要走招標程式,不能自行指定供應商;

三、所有采購行為都要到紀檢科備案,防止在採購過程中違規、違紀甚至違法。

武英接著說:“這是個人的意見和建議,只做參考。”師捷副院長又被上了一課,他回到院長辦公室讓紀媛想辦法找出《財政部關於印發(中央單位2001年政府採購計劃)的通知》,以及近年來各級政府關於“集中採購”的所有檔案、通知。他要惡補一下相關政策,不能憑熱情幹工作,要有專業素養。

師捷副院長根據各級政府的相關政策,開始制定《青城縣人民醫院集中採購工作細則》。他要給“集中採購”中心制定出行為準則。不是哪個人是否可靠,關鍵是政策、規定是否跟得上。

如果“集中採購中心”按照自己的理解行事,那麼一定比改革之前問題更多、更復雜。

師捷副院長把和武英科長的談話記錄和自己制定的《青城縣人民醫院集中採購工作細則》一併送到了歐陽玉茹院長的辦公室。歐陽玉茹院長誠懇地說:“的確有些工作有點滯後了,亡羊補牢為時未晚。”她要求師捷認真準備一下,在院長辦公會上和對大家宣講,成為全院有關部門的共同遵循。

師捷副院長把武英科長、李剛主任和董得義副處長叫到院長辦公室,人手一份《細則》徵求他們的意見。李剛自然是看不明白的,他拿著《細則》認真端詳著,看似在琢磨裡面的內容。武英科長和懂得義副處長拿著筆認真地畫著,他們都是人民醫院的精英,而且對醫院的建設非常關心。

大家商量了兩件事,一是“集中採購中心”是執行機關,不是權力機關,只執行不決策;二是成立“集中採購”招標領導小組,由師捷副院長、武英科長、董得義副處長組成,其他參與招標人員由領導小組臨時指定。招標的所有計劃和招標通知由“集中採購中心”準備,準備情況必須報招標領導小組審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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