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465節 (第4/4頁)
當年連慶國文宮都怕引發爭議,允許各州自行決定是否收錄埋兒奉母,方運此次卻一意孤行,將其改編,甚至還想在全國推行,這才導致爭論加劇。
很快,一些官員記起方運當年剔除象州版《二十四孝》中埋兒奉母的事,越發覺得方運的做法怪異,似乎另有意圖,於是這些官員在這件事上保持沉默。
因為這件事的影響太大,以致於輔相要求明日再開朝會商議。
方運似乎完全不知道自己引發了多大的事端,在第二天,正常上朝,不過從他出現在皇宮外開始,就成為全場的焦點。
連那些平日裡紋絲不動的侍衛都轉動眼珠去看方運。
其餘官員看著方運,也不敢發問,有官員發問,方運也不作答。
因為,武侯車上,方運左側是狐璃,而右側則有一隻潔白的小羊羔。
大朝會有鼓樂齊鳴,有舞蹈等繁瑣的禮儀,但普通的朝會則沒有那麼多瑣事,百官和國君各歸其位後,朝會便開始。
這一次,景君沒有先說正事,而是問:“方愛卿,您為何帶羔羊上殿?”
方運微笑道:“《禮記》記載,不同層次的人物所攜帶的見面禮也不同,比如天子送人的見面禮,應該是用於祭祀的美酒,諸侯的見面禮,是玉圭,高官用羔羊,普通大夫用大雁,士人用野雞,普通人用鴨子。臣非天子,亦不算諸侯,所以以卿相之身送君上禮物,自當用羔羊。狐璃,獻上羔羊。”
方運坐在武侯車上不動,狐璃則捧著瑟瑟發抖的小羊羔送上前,遞給太監。太監收起,送到偏殿。
那輔相楊旭文道:“今日本是討論《二十四孝圖說》之事,但方相送君以羔羊,似乎另有他意?”
方運點點頭,道:“本相宣佈,這第十三禮,便是限制禮品。景國官場送禮之風甚重,為了減少浪費,依照《禮記》,一品與二品官員,送禮只能送羔羊。三品到七品,只能送大雁,不過,現如今大雁難尋,便以白鵝取代。七品之下的官員,送禮當送野雞。”
楊旭文愣了好一會兒,竟然不知道該怎麼接話。
大量的官員也呆呆地看著方運,無法理解方運的第十三禮。
這種古禮只在史書是記載,連春秋時期遵守的人都不多,卻讓現代人強行遵守,遠比之前的百里背米還荒唐。
百里背米起碼打著孝道的旗號,如果真要限制禮品的價值,給出價格即可,官員只能送羊送白鵝送野雞這算怎麼回事?
“荒唐!”禮部尚書盛博源當眾指責方運。
方運詫異地問:“盛尚書,您難道沒讀過《禮記》?那可是聖人之書,人人必學,你是在指責聖院和歷代眾聖嗎?”
盛博源道:“方大人,此言差矣。《禮記》雖有記錄,但並未說過送禮只能送此物,當年魯昭公不是給孔聖送過鯉魚嗎?若是諸侯送鯉魚違禮,孔聖為何將二世祖命名為孔鯉?亦有陽貨送乳豬給孔聖,若是違禮,孔聖豈會去拜謝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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