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044節 (第2/5頁)
歷了什麼,為何言行如此相悖。”方運道。
知府閻霄插嘴道:“他並未改變,一直都想當慶國人,可惜當年慶國人不需要他,現在慶國要不了他。”
管翼瞪了閻霄一眼,怒道:“我與總督大人對答,與你何干?總督大人,此人擾亂州衙正堂,理當嚴懲並逐出!”
方運點點頭,道:“管司正說的不錯,閻霄,你可知罪?”方運的面色突然變得無比嚴厲。
閻霄本想反駁管翼,但看到方運面色如此駭人,急忙彎腰低頭道:“下官知罪。”
“那便好。你在州衙正堂胡言亂語,攻擊州右司正,現罰你閉門三日,閉口十天,抄寫十次《十三經》,之後方可重新擔任知府一職!”方運道。
眾官愕然,連管翼也沒有想到,自己只是隨口一說,不能示弱,沒想到方運不僅同意驅趕閻霄,甚至還從重處罰。
閻霄一副驚呆的模樣,哪裡想到方運會如此狠辣,既然堂堂總督下令,閻霄毫無反抗之力,微微低下頭,道:“下官接受懲罰。”
“很好,管翼,對本官的處置可心服口服?”方運問。
管翼急忙道:“下官心服口服,您的處罰恰到好處。”
方運點點頭,道:“擾亂州衙正堂需要懲罰,那擾亂象州甚至擾亂一國,那又該當何罪?管翼,回答我。”
方運在說話的時候,一陣陣讓在場官員熟悉的氣息出現,那是法家法典的氣息。
眾官愕然,方運召集眾人不是為了《民報》開辦之事麼,怎麼突然開始判案了?
管翼眼睛一眨,朗聲道:“若有人擾亂一國,當由國法處置。若無國法為依據,應當酌情考慮不懲罰甚至釋放。”
“那為何我懲罰閻知府的時候未遵國法,你卻認為恰到好處?”方運問。
管翼一愣,思索數息後道:“您身為總督,如此處置,本身就在國法所限之內,主要在於,您並未對閻知府造成重大傷害,無非是在家休息,十天不能說話而已。若是您進行一些極為嚴重的懲罰,甚至相當於刑罰,那便違背國法,下官必然反對。”
在場的官員已經明白,管翼懷疑方運要懲罰他,所以回答非常有技巧,避免作繭自縛。
第1659章 賢人,善人,賤人
“很好!禮司右司正管翼,身為景官讀書人,卻宣揚讓出國土,擾亂景國,干擾內閣決策,理當受罰。管翼,你可服氣?”
州衙大堂靜得可以聽到蚊子的飛行聲。
“下官不服!”管翼昂首挺胸,面不改色。
“為何?”方運目光淡然,彷彿只是在談論一件小事。
“我人族乃孔聖之後,歷代君王廣開言論,本官乃是進士,豈能因言獲罪?”
方運道:“何為因言獲罪?這個‘言’是什麼?律法規定,罵人者掌嘴,這是否是因言獲罪?”
“罵人乃是侮辱他人,傷害到他人,乃是過錯,並非因言獲罪。”
“那以你之見,只要證明一個人說的話傷害到他人,就可定為過錯?”方運問。
“那倒未必,也可能是說話之人就事論事,但有人對號入座,認為他傷害到自己,這豈能定為過錯?”管翼道。
方運點點頭,道:“原來如此,那隻要證明說話之人有明顯的偏見,並非就事論事,就可以定為過錯?”
管翼略一遲疑,道:“只要那人並沒有親自承認某句話有意而為,就不應該定為過錯。”
“照你的意思,罪犯只要不認罪,即便鐵證如山,也不應該判刑?”方運問。
“若是犯罪,那就用國法在明正典刑,若非犯罪,僅僅是言語問題,只要說話之人有理有據,即便有失誤,也當妥善處置,不能重罰。比如閻知府,雖然
↑返回頂部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