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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7章 庭審引發的反思 (第1/2頁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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希望變成絕望,羞愧變成憤慨,痛苦變成不知從何時引起的麻木不仁了-----這是一種多麼令人勞累的情感體躁。夏華是那麼近-----近在咫尺,可又是無限遙遠;你不能同他交談一句話,連半句也不行。家長、證人、受害人,相繼出庭發言,闡述事實的經過。輪了夏華父親的時候,他也不得不講了所有的情況,為表示痛悔,一切都逐漸明朗化了------一幅真切的景象已經形成,現在該由檢察員發言了。

整個審訊,他都懷著好感和疑惑參加的心情觀察著檢察員,起訴……這是一種多麼可怕職業,這樣一位模樣善良,有著一雙孩子般天真的眼睛在休息時,作家思月侃侃而談的人,又怎麼幹得了這種差事?

好像為了回答這種疑惑似的,檢察員又開始發言,他起初聲音不高又溫和,只不過漸漸地流露出堅定強硬的調子,而且這種調子越來越強烈,他談到這次審訊的社會意義。說它遠遠超出法庭的範圍,他談有些傷青年人的話。卻沒有能力不去觸犯法律,他談到學校裡只注重教學不關注研究學生的心理變化。他談到學校、家庭的漠不關心給這個青年造成的後果,使他在走上社會獨立謀生、學習的路子,思想交流和心理反應是多麼重要,如果背棄了這 種方式,敵人就會鑽空子。學校就失去了教書育人的使命。

“這就是造成這個案件的主要原因,”檢察員對自己的調查做結論了。但原因不能成為辯護理由,否則就會是非不分了,原因可以做了解釋,但不可以逃脫罪責,只有在年輕人可以做出這種解釋-----而且只能從某種程度上。但人到一定程度的時候,必須跨越這些原因,克服它、征服它,無論在什麼原因、環境影響,人都必須成為有道德的人,必須如此人才成為人嘛!他這時必須對自己的所作所為負完全責任,為缺乏自制力,思想健全,為漠視社會法律和道德規範,為淺薄的虛無認為玩世不恭的人生觀,我們不要只見原因,忘記了後果,誠然受害人也逃脫不了法律的恥責。

接著檢察又分析了全部案情,分析了“事實方面”和“證據方面”以及受害人充當的角色之後,提出自己的要求,要求判夏華兩年徙刑。

“你瞧,這可真是面善心不善!”夏華父親在休息時見了夏華的律師,並懼惑不安地說。

“你以為怎麼樣,人家是檢察員嘛!維護律師平靜地說,不過這沒什麼,我們就抓住檢察員的這種腔調做文章。光慷慨激昂是不夠的!”

於是,他真得做起文章來了。

“我十分認真地也可以說十分興奮地聽了公訴人的慷慨陳詞,”律師向檢察員微微鞠躬,“但請允許我從另一個角度,從和我當事人有關的角度談一下這個案件。我們面臨的不是一個單純的事實,不是一個抽象的犯罪範疇-----我們面對的是一個活生生的一個年輕人,而他代表著什麼,因而他的發展前途和他的命運如何,對我們而言遠不足無關痛癢的。”

律師是個胖人,動作笨重,載著一副眼鏡,由於年邁而呼吸困難,他這時緩了一口氣,好像準備投入激烈的戰鬥中去,“我請允許我提出關於個性問題,”他繼續講吓去,“以及個性的基礎,而所謂個性的外部表現問題,我們大家剛才聽了,我的當事人,奶奶說得一番話。”

“他心地善良,總是把受傷的小鳥帶回家來給它包紮養傷。象這樣一個心腸好的年青人,怎麼會走上犯罪的道路呢,我對此感到很痛心,但他就此變得粗野呢,要弄清楚這一點必須進行細緻的瞭解,然而,應該當檢察員同志並沒這樣做,儘管我對他是十分尊重的。”

律師拘謹一一笑,並再次向檢察員點了點頭。“這與其說是一個刺手的個性,還不如是一個複雜的個性,我還要補充一句,是一個由於外部壓力,導致反常的個性,我們首先回顧一下情感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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